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方案及配套设施
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方案
某广场位于某沿海城市,海滨以西,属海滨风景区管理处管辖,总面积6.3万平方米,可容纳3.1万人,疏散3.5万人。社区①面积0.32平方公里,有居民4661户、10356人。社区②面积约为0.4平方公里,有居民4206户,10767人。社区③面积约0.47平方公里,有居民3499户,8858人。台西社区面积约为0.5平方公里,有居民3106户,9752人。
前期分析丨区位分析
为应对地震、洪涝等突发性灾害。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法规、规章;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要求。政府主导对社区广场进行避难场所功能升级,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增加其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按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设计。
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
面积要求
面积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室内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
设计情况:此次设计千亿球友会以容纳31000人为基本标准,总面积6.3万平方米,符合I类标准中场所有效面积不少于10000㎡
面积指标:用地面积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安全出口
规范要求:应有四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通道。每条疏散道路间隔不小于20米。场所有效面积较大时,应根据需求相应增加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设计情况:广场设有四条疏散道路,保证周边社区受灾群众出入;另外,各出入口有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能够保障启用期间,各疏散道路畅通。周边主干道路设有应急避难场所指引,运动公园出入口主疏散通道设有地震应急疏散指示标识,便于群众和车辆导引。
应急帐篷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配置应急帐篷或简易活动房,满足安置避难人员需求。按照3000人的安置规模,至少需要500顶帐篷储备。
设计情况:室外场地共设置五处篷宿区,分别为篷宿区A、B、C、D、E主要用来安置周边灾民,共设置人员居住帐篷500顶,安置居民3000人。
每个帐篷规格为3米*4米、每个帐篷安置6人。分区帐篷主要用于人员值班、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发放物资及安置灭火器、电饮水机等功能。每个篷宿分区设置2米宽的疏散通道。所需帐篷、被褥、电饮水机(带净化设备)等生活物资保障由区应急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保障。另外,为保障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安置,单独划分特殊群众帐篷区,实现无障碍保障。
应急医疗设施
规范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医疗救护室。2处临时医疗救护站。
设计情况:在广场内的工作服务站为固定的医疗救护中心一处,配备常用药品和必要的设施设备,配有4名医护人员和21名救护人员。在篷宿区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站两处,配置简易常用药品、器材,保障临时安置人员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护。
应急卫生防疫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不少于1处固定卫生防疫点,2处临时卫生防疫点。
设计情况:在广场有30平方米的固定卫生防疫点一处,配备常用药品和必要的设施设备,配有4名医护人员和21名救护人员。在篷宿区设置卫生防疫点两处,配置简易常用药品、器材,保障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供水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配置或设施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库、蓄水池、自备水井、水源地等三种以上供水方式。每个篷宿区供水点不少于1处。每100人应至少设置一个水龙头。
设计情况:广场内设置市政供水管网、蓄水池、水源地、供水车四种供水方式,水龙头50个(平均每百人1.2个)。室外增设28个水龙头。
饮用水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每个篷宿区饮水点设置不少于1处。每250人应至少设一个饮水处,可配置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也可临时性配置桶装、瓶装饮用水。
设计情况:场所内水龙头50个(平均每百人1.2个),设有五处临时净化水供水点,配置饮用瓶装水、桶装水及饮水机。
应急供电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或设置市政供电、太阳能、发电机等三种以上供电方式或设施。供配电线路铺设到避难场地各功能区,供电应满足应急指挥、应急通讯、应急医疗、应急照明、应急保障运行等设备的用电需要。
设计情况:广场采取双路供电系统,配有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3处。室外篷宿区由现有室外4个配电箱保障。设应急柴油发电机房和应急发电车保障用电需要。
排污系统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线应与市政排污管网联通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
设计情况:内部有环型排污管线,污水井均通过管网汇入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可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应急厕所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设置暗坑式或移动厕所,厕所排污管线与场所排污系统连接,厕所蹲位不以少于安置避难人员的2.0%。
设计情况:广场式结构满足应急使用要求。设有固定厕所1处,蹲位20个,暗坑式厕所1处(60个蹲位暗坑),移动厕所3处。厕所蹲位总数达到83个,满足数量不少于安置避难人员2%的要求。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垃圾转运设施,位置在下风口,每个篷宿区应按照100人300升垃圾的标准,设立移动式垃圾箱。
设计情况:在处于下风向位置设一处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场地周边设有污水井用于收集垃圾渗滤液。按照应急预案分工职责,由区环卫部门,设置50个240升的垃圾箱分放于各篷宿分区,并集中通过垃圾转运站清运,由区卫生疾控中心负责垃圾消毒防疫。设置50个240升的垃圾箱分放于各篷宿分区。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要求
按照应急预案分工职责,由环卫部门,派遣垃圾车并集中通过垃圾转运站清运,由卫生疾控中心负责垃圾消毒防疫。
标志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合标志、图形符号、场所内道路及周边道路指示标志。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等。
设计情况:场地内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图形符号27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内道路指示标志牌31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周边道路指示标志指示标志4块,主要出入口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指示牌3个。
应急消防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配置消防栓等设施,每个篷宿区在醒目位置放置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
设计情况:广场设置灭火器数量50个,每个棚宿综合帐篷内分放2台灭火器,共计10个。共计60个灭火器。
应急物资储备库要求
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储备库面积宜不小于80平方米。
设计情况:广场工作服务站部分区域用作应急物资储备库,可使用面积80平方米,按照储备物资情况,将场馆内部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分别为物资储备区、应急救援设备储备区。避难场所启用期间,按照三防要求进行间隔,确保物资的存放安全性。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及保障依据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别落实。
应急通讯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设置应急通讯网络设施,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设计情况:目前随着4G网络已经全覆盖广场。按照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协调联通、移动、电信分公司,通过派送通讯车等形式,落实通讯保障。
应急指挥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配置公共广播、监控、通讯等设施。
设计情况:位于广场北侧办公楼,设置音视频会议系统广播系统、图像监控、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通过网络传输和其他通信方式实时接收、显示、上报紧急情况的信息,指挥中心内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可实现广场周边全覆盖、无死角。配备会议室,满足现场指挥需求。东侧监控室可监控广场各疏散路口及场内道路情况,配合完成广场疏散、安置及应急等职能。
应急停车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选择场所内或周边安全位置设置应急车辆停车场。
设计情况:可满足包括大型客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停放要求,符合每百人1个停车位的要求。避难场所启用时,周边停车场为应急车辆专用停车场。其他小型停车场依据具体安置、应急需要,作临时调整。地上设置60个停车位。
停机坪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应急停机坪,应急停机坪直径应大于50米,应急停机坪周边的建(构)筑物限高应满足安全起降的要求,应急停机坪中心地面应印有醒目标志。
设计情况:位于广场中心,占地500平方米的场地可做停机坪使用,起降通道无高大建(构)筑物,保证直升机有升空平行安全角度。对其中一处制作了直径50米的直升机停机坪标识。
洗浴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应设置洗浴点。可结合应急厕所增加洗浴功能或设立移动式洗浴设施。
设计情况:广场式结构满足应急使用要求。设固定淋浴点一处,一处移动厕所也可作为临时洗浴之用。
电子查询设施要求
规范要求:场所醒目位置宜设置电子查询系统。介绍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和相关信息等,方便安置人员了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总体情况。
设计情况:广场设有查询一体机,应急出口处设有四台查询一体机,在应急时期对有关功能进行滚动介绍,满足避难群众对场所功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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